李先生在白沙县一畜牧公司当饲养员,没想到3个月死亡200头猪,公司认为是李先生无责任心所致,将其开除并拖欠李先生的工资不给,李先生将该公司告上法院,为自己讨个公道。
农民工因喂养的200头仔猪死亡被公司开除并拖欠工资;白沙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被拖欠工钱 。
海南特区报讯 江西一农民工受聘白沙县一畜牧公司养猪,没想到接连3个月死了200头猪。公司方认为是养猪工无责任心所致,便将他开除,且不给其发工资。该养猪工感到很委屈,认为自己是严格按照公司的养猪操作规程喂养猪的,200头猪死亡并不是他自身的原因。于是,该养猪工将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被拖欠的工钱和要求相应赔偿。最近,白沙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该公司支付养猪工被拖欠的工钱。
去年10月15日,从江西来海南打工的李先生到白沙某畜牧有限公司的养猪场喂养仔猪。李先生称,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他为该公司喂养仔猪,至每头仔猪长到25公斤止。工资按仔猪增加的重量计算,即仔猪每增长1公斤支付0.81元。
但是,李先生工作近3个月,200头仔猪相继死亡。“我与我老婆一起在养猪场上班,后来公司认为仔猪死亡是我的原因造成的,将我和老婆一起开除了。”李先生说,公司开除他以后,拖欠他的部分工钱也不给。“我按照规程喂猪,200头猪死亡,公司就不给我工资?”李先生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他于今年6月30日将该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钱和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6740余元。
该畜牧公司认为,李先生在试用期间,该养猪场技术员曾多次向其传授养猪技术及操作规程,但李先生工作责任心差,无心饲养管理,在近3个月中造成200头仔猪死亡,8头种猪被淘汰。而且公司已发放给李先生70%的工资,余下的30%工资作为损失赔偿。但李先生认为,仔猪死亡并不是他的原因,他是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程进行饲养的,造成仔猪死亡是公司本身的原因。
白沙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开庭审理,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该公司支付原告被拖欠工钱及其他损失2235.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