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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养猪记事一:生猪临时饲养补贴

2010-06-21 15:17:58 作者:reder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0评论 0
2010年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但当前气候条件极端异常、农业灾害多发重发,西南地区发生百年一遇特大旱灾,北方冬麦区持续低温,东北、西北气温回升缓慢,新疆、内蒙古等地遭受历史罕见的寒潮冰雪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困难。同时,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农民养猪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会议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在加快落实中央已确定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更有针对性、更有力的措施,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全力夺取夏季粮油好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决定了进一步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

  一是实施冬小麦弱苗施肥、西南旱区覆膜种植和东北水稻大棚育秧补助。中央财政按每亩10元的标准,对全国11个冬小麦主产区5300万亩弱苗麦田给予补助,对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五省(区、市)2500万亩玉米推广地膜覆盖技术给予补助。对黑龙江、吉林等省新建水稻育秧大棚给予补助。

  二是增加高产创建补助。中央财政在已安排6亿元高产创建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5亿元。新增资金向水稻尤其是东北优质粳稻产区倾斜。

  三是继续实施油菜子临时收储政策,收储价格由每斤1.85元提高到1.95元。

  四是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在今年已安排14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基础上,再增加10亿元,重点支持西南和北方地区机耕机播,加快春播进度。

  五是实施新疆内蒙古冰雪灾区牲畜饲草料补助。中央财政增加补助资金1.5亿元,用于组织调运饲草和饲料,解决新疆、内蒙古灾区3000万头(只)受灾牲畜安全度春短期补饲和接羔育幼需要。

  六是落实冻猪肉收储计划,加快猪肉收储进度。适时启动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养殖户(场)能繁母猪的临时饲养补贴。

  七是充实和完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加快建立各级政府投资稳定增长和保障机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和泵站更新改造、控制性骨干水源工程和各种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大农村金融扶持力度。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补贴资金兑现到位,最大限度调动基层和农民生产积极性。要狠抓夏粮等田间管理,千方百计保障旱区大春生产,全力抓好备耕春播保证粮食面积,积极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打好春季农业生产这场硬仗。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要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农机、农艺和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和实用人才培养,优化农机制造产业和产品结构。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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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9年-2010年我国猪粮比价走势图

 

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

  国家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储备、调整政府补贴、进出口调节等措施。

  (一)正常情况当猪粮比价处于9∶1—6∶1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中央和地方正常猪肉储备规模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的需要。

  (二)三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在中国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必要的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进一步增加中央政府冻肉储备,同时要求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增加地方冻肉储备,还可以适当增加地方政府的活体储备。

  (四)一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冻肉储备规模。

  2.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较多时,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公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3.适当限制猪肉进口,减少当期市场供应;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鼓励猪肉及其制品出口。

  

  (五)其他异常情况

  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时,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生猪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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