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近年先后拨给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能繁母猪补贴500余万元、生猪养殖补贴370余万元。
市中区检察院全程监督这两项关系生猪生产和百姓餐桌的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该院检察长吕健告诉记者,两项补贴涉及2万多个能繁母猪养殖农户和38个大中型生猪养殖场。为保证专项补贴专款专用不出问题,该院先后组织干警走访调查了20多个享受补贴政策的乡镇农户和企业,了解核实其是否享受了补贴政策,同时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广大生猪养殖户的切身利益。
为保证中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该院还与市中区财政局、农村信用联社、乡政府联系协调,第一时间掌握补贴资金总额表、享受补贴农户花名册及补贴金额明细表等材料,建议当地村组张贴补贴公示。他们还到农民家中登门走访,查看补贴资金是否到账,告知各农户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时寻求解决的有效途径和联系方式。
乐山市市中区畜牧局畜牧站站长刘红说:“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与监督部门沟通,全力推进惠农政策有效落实,为鼓励农户继续养殖生猪和全区猪肉价格稳定发挥了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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