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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七项措施做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

2010-08-09 08:23:54 作者:reder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0评论 0
                          核心提示:强化生猪养殖场防疫等措施的指导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完善各项防疫措施,做好杀菌消毒工作,倡议养殖场进行封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市...

  

核心提示:强化生猪养殖场防疫等措施的指导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完善各项防疫措施,做好杀菌消毒工作,倡议养殖场进行封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全市生猪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局有关生猪疫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全市正值持续高温高湿天气进入生猪常见病的高发期的实际问题,东港市7月28日,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局直单位和区域所副职以上领导参加的生猪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将采取七项措做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月月补针”工作。及时对新增补栏和即将过免疫保护期的生猪进行及时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进一步规范补针档案,确保免疫质量,使全市生猪长期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二是坚持巡查制度。在坚持区域所月巡查制度、村防疫员周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做到经常性的巡查,并做好流行病调查和疫情的排查工作,并严格落实流调责任,确保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

  三是加强对饲养环节的监管。强化生猪养殖场防疫等措施的指导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完善各项防疫措施,做好杀菌消毒工作,倡议养殖场进行封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四是做好监测和疫情的预警预报工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全市生猪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五是依法做好检疫监管工作。建立从饲养、运输、屠宰、加工等环节的一条龙监管机制,对病死猪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加大对收购、贩卖、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是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对现有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清理,保证应急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处于有效状态。做好对疫情监测、诊断等技术准备及防护用具、消毒用具、药品等的储备。

  七是加强值班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全天24小时信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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